一、征收范圍
凡準許通過寧滬公司所轄高速公路的車輛,除軍車外一律收取車輛通行費。
二、站點設置
寧滬公司所轄高速公路收費采用封閉式出口一次收費,所轄路共設43個收費站 ,其中滬寧高速公路設南京1個主線收費站和24個匝道收費站,即南京、陽山園博園、湯山、句容城區、句容、鎮江、河陽、丹陽、丹陽東、羅墅灣、薛家、常州、青龍、橫山、玉祁、無錫北、無錫東、蘇南碩放機場、蘇州新區、蘇州、陽澄湖、蘇州工業園、昆山高新區、昆山、陸家收費站;鎮溧高速公路設4個匝道收費站,即上會、榮炳、金壇西、后周收費站;寧常高速公路設7個匝道收費站,即東屏、天王、茅山、金壇、金壇東、嘉澤、滆湖收費站;鎮丹高速公路設3個匝道收費站,即鎮江新區南、丹陽北、丹陽新區收費站;五峰山大橋4個匝道收費站,即江都港、李典頭橋、高橋、鎮江新區北收費站。
三、征收時間起點
滬寧高速公路征收車輛通行費從1996年9月1日起試行,1996年9月15日起正式征收;
鎮溧高速公路、寧常高速公路征收車輛通行費從2007年9月30日起正式征收;
鎮丹高速公路征收車輛通行費從2018年9月30日起正式征收;
五峰山大橋征收車輛通行費從2021年6月30日起正式征收。
四、收費標準
自2020年1月1日起,客車仍按照座位數分成4類,聯網高速公路繼續分別執行原路段批準的基本費率標準;對車長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,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費標準執行。貨車由計重收費改為按車(軸)型收費,按照軸數分為6類車型。專項作業車車型分類標準及收費標準參照貨車執行,大件運輸車按6軸貨車標準執行。
結算規則:一是取消通行費最低收費;二是ETC 車輛交易金額,通行費額四舍五入取整至分;三是 MTC 車輛單次交易金額按照四舍五入取整至元。
聯網高速公路(含跨江大橋連接線)客車通行費收費標準
客車類別 | 車型劃分標準說明 | 收費標準(元/車公里) | |
滬寧高速、鎮溧高速、寧常高速 | 鎮丹高速、 五峰山大橋連接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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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類 | 車長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不大于9人的載客汽車 | 0.45 | 0.55 |
二類 | 車長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為(10-19)人的載客汽車 | 0.675 | 0.825 |
三類 | 車長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不大于39人的載客汽車 | 0.9 | 1.1 |
四類 | 車長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不小于40人的載客汽車 | 0.9 | 1.1 |
客車類別 | 車型劃分標準說明 | 收費標準(元/車次) |
一類 | 車長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不大于9人的載客汽車 | 35 |
二類 | 車長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為(10-19)人的載客汽車 | 45 |
三類 | 車長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不大于39人的載客汽車 | 70 |
四類 | 車長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不小于40人的載客汽車 | 70 |
貨車類別 | 車型劃分標準說明 | 收費標準(元/車公里) |
一類 | 總軸數2軸,車長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許總質量 小于4500kg |
0.45 |
二類 | 總軸數2軸,車長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許總質量 不小于4500kg |
1.05 |
三類 | 總軸數3軸(含懸浮軸) | 1.57 |
四類 | 總軸數4軸(含懸浮軸) | 1.90 |
五類 | 總軸數5軸(含懸浮軸) | 1.94 |
六類 | 總軸數6軸(含懸浮軸) | 2.32 |
貨車類別 | 車型劃分標準說明 | 收費標準(元/車次) |
一類 | 總軸數2軸,車長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許總質量 小于4500kg |
40 |
二類 | 總軸數2軸,車長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許總質量 不小于4500kg |
80 |
三類 | 總軸數3軸(含懸浮軸) | 125 |
四類 | 總軸數4軸(含懸浮軸) | 155 |
五類 | 總軸數5軸(含懸浮軸) | 160 |
六類 | 總軸數6軸(含懸浮軸) | 185 |